医疗领域的反腐进入深水区。
最近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中纪委、审计署等相继出手,剑指医药领域腐败。中纪委国家监委点名医疗卫生领域存在单位行贿问题;审计署则发现了一些药企的巨额套现等行为;上交所则针对医疗企业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等,提出真实性、合规性关注。
医疗牵动着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使得医疗反腐被看作是大快人心之事。不过,把看病贵、看病难与医疗腐败简单联系起来的看法,在认知上并没触及到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的根因,恐怕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相关资料图)
腐败是对人们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占和侵害。对医疗等领域出现的腐败行为,必须严惩不贷。但同时也应看到,营造不敢腐的环境至少需要满足两个必要条件,一是降低腐败行为的发现成本和腐败的获取收益,二是遵循等价有偿原则,构建责权利对等的激励约束相容机制,营造不愿腐的环境。
一般来说,腐败是权力在市场寻价,明规则覆盖不到或处理不当的地方,暗规则就会不请自来。当前医疗领域的腐败较为严重,也较为特殊,不是简单的权力进入市场寻价,医疗领域的腐败,更多体现为权利扭曲定价的问题。
医疗公司普遍高企的销售费用/营业收入是腐败在医疗领域的突出表现。上市药企发布的2022年年报显示,总共有10家公司的销售费用超过50亿元,多家公司的销售费用/营业总收入超过100%,大多数公司的这一比重达两位数。这是因为医疗腐败的资金来源多通过销售费用等科目列支。而出现行业性高销售费用,恰恰反映出医疗腐败可能更多出在产业生态链上的定价扭曲,致使从业企业普遍通过上下游产业生态链来为涉嫌腐败行为进行融资。
事实也确实如此,当前国内整个医疗行业存在明显的范式衔接问题,即在医药与医疗器械等领域,属于典型的市场范式,而在医疗服务领域则并非完全市场化,如医疗服务体系存在市场化与非营利化的改革取向问题,这种上半只脚市场化、下半只脚为非营利化的格局,导致整个医疗服务面临着上下游定价范式不一致。
而医疗体系中上下游定价范式的不一致,带来的结果就是在医疗服务端本可以通过市场进行正常交易的市场活动,变成了一种非完全市场交易。
这引发的一个问题就是医务人员等在医疗服务中提供的服务与其获取的回报可能出现不匹配,而医务工作者的高时间投入成本与低边际回报会去寻求某种矫正,这种矫正有时以降低医疗服务质量进行逆向选择,以及出现医患关系紧张等,有时以医务工作者的红包、讲课费和医药变相提成等形式出现,且根据特定医疗政策环境而不断变换矫正的形式。
为此,在医疗体系中,不论是基于降低腐败行为的发现成本和腐败的获取收益角度,还是基于遵循等价有偿原则,构建责权利对等的激励约束相容机制,营造一个不愿腐的环境等方面,都指向同一方向,那就是医改。
唯有通过医疗体系改革,阻遏权力进入市场的通道,才能真正有效降低腐败行为的发现成本和腐败的获取收益,营造出一个不敢腐的环境。毕竟,打破医疗体系中的双轨定价和资源配置范式,推动医疗体系改革,将有利于压缩权力介入这一领域的空间。
2021年9月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中指出,既要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控制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也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在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支持医疗服务创新发展上做文章,促进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可见,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也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
因此,要根治医疗腐败需破立相向,在加强医疗反腐的同时,也要通过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清除各种有违责权利对等和等价有偿等原则的扭曲配置行为,堵住权力进入市场的通道,并建立相关机制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构建责权利对等的激励约束相容机制,营造一个不愿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