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宿迁的资源禀赋和城市名片。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宿迁部署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以更大决心、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为有效控制汽车维修喷涂作业所产生的VOCs对大气的污染,连日来,市交通运输部门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牵头优势,深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防治。8月25日上午,在江苏天泓楚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相关执法人员现场开展汽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行动,对烤漆房活性炭、过滤棉长期未更换等问题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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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深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按区域划分中心城区37家喷涂作业汽修企业,明确具体执法人员,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以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和达标排放为重点,联合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市机动车维修治理企业进行一轮全覆盖检查。
分片区召开汽修企业现场会。组织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承诺书,明确汽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进企业和面对面的方式,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相关要求。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召开现场会2次,检查机动车维修治理企业40余家次,发现问题18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目前已完成验收15家。
宿迁水网发达,水路运输是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船舶燃油质量直接关系大气环境各项指标,使用含硫量不合格的燃油会导致船舶尾气排放超标,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加强船舶使用燃油品质管控是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必然要求。
当日上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执法人员来到宿迁民天粮食物流有限公司开展船用燃油抽检工作,严厉打击船用燃油在使用环节上的违法问题。当日,执法人员在船员的配合下,现场对部分船用燃油进行取样、密封,经抽检的船用燃油检测结果均为合格。现场查看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状况,并听取企业负责人介绍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从源头上阻断船舶使用劣质燃油现象,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强化一线协作配合,协同商务、公安等部门,从源头切断劣质船舶燃油的供货渠道。此外,持续加大现场工作力度,强化航道现场巡航和沿线道路现场巡查工作,严厉查处使用油罐车非法对船舶加注行为。
逐步建立健全“快速检测、抽检复核、锁定证据、依法处罚”的闭环管控模式。坚持对过往船舶使用燃油即抽即检,此外,对现场筛选出的不合格燃油样品,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送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法定监测,并作为各执法单元依法查处的法定依据。各执法单元依据复核意见,对使用不合格燃油的船舶认真开展调查,查明加注地点、加注方式和行为人,并依法对船舶经营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适时将非法加油的单位和人员通报给当地的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通过现场巡航、媒体宣传等,持续开展船舶合规使用燃油的引导。在此基础上,召开航运公司、港口企业会议,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解读,持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航运企业教育船舶具体营运人依法使用船舶合格燃油。
今年以来,全市共完成船舶使用燃油抽检916艘次,占年度计划的111%。船舶燃油抽检工作的高强度推进,既促进了宿迁市绿色航运高质量发展,也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外,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强化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力度,提升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能力,规范建设和运行港口码头粉尘防治设施,推进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各港口码头优先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设备;装卸区实现输送机密闭运输,增加除尘设备、新建密闭装卸点;按要求及时维护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时刻关注排放浓度,做好巡查记录;在车辆出口处设置冲洗区,杜绝车辆带泥上路。
针对交通工程扬尘治理方面,市交通运输局专门召开了全市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今年以来,已对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3次全覆盖检查,下发了10份检查意见通知单,立案行政处罚1例。
“接下来,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加快建立高效闭环的监管体系,推动形成联防联控联治监管机制,加大治理力度,加强源头管理,持续强化对汽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督促汽修企业做好VOCs污染防治和规范危废处置。持续强化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力度,提升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能力,规范建设和运行港口码头粉尘防治设施,加大船舶燃油抽检频次,有效控制船舶燃油油品质量,切实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巩固整治成效。”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钮春来表示。(记者 颜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