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7日消息,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凡决定逮捕。
李凡(资料图)
消息称,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凡(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凡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资料图)
李凡简历
李凡,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福建莆田人,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任福州市建设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任福州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福州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工程师;
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任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总工程师;
2011年7月至2015年9月,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被提名为福州市台江区区长候选人;
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书记;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书记,被提名为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福州市台江区委书记;
2020年4月至2023年2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2月,被免职。
来源|观八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