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华民国推翻了清王朝之后,中国也从封建帝制走向了民主共和,法治也取代人治成为了社会秩序的新保障。
但是由于中国民国成立之后并没有建立起真正的中央政府,中国的大多数地方依然处于军阀割据状态下,这让法治建设并没有被落实,所以对于法律制度的管控还存在着许多的弊端,这也让很多的唯利是图的人钻了空子。
即使在抗战胜利之后,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没有根深蒂固,甚至绝大部分的人没有法律的概念,他们以自己处事的原则为法。
(资料图片)
就连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高官们也没有重建法治体系的念头,而是肆意用自己的权力僭越法治,这让民国的法治体系成为了一个笑话。
在当时的天津城内,甚至还出现了一桩法官伙同妻子威胁市民的案子,实在是令人大跌眼镜……这到底是谁怎么回事呢?
民国舞女形象
一、女顾客大闹洗染店
1947年4月初,天津的天气刚刚暖和起来,百姓们也纷纷褪去了身上的冬衣,换上了轻便的春装。
每逢这种换季的时节,天津城中的洗染店总是特别忙碌,每天都有大量的客人来这里洗护衣物,员工们虽然十分疲惫,但也丝毫不敢怠慢,毕竟那个年代里能够到洗衣店消费的都不是普通人,普通人民或者是劳动者没有能力也不舍得花钱去洗衣店里洗衣服。
去洗衣店消费的都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和一下富太太们,所以当时的洗衣店的店规非常的严格,每一个人去到店里洗衣物都会做详细的登记和衣物的注意事项。
但是在4月5日的下午,一场闹剧发生了。天津著名的洗衣公司中美洗染店中来了一位年轻的女士,说要取走自己几天前放在这里的一件马甲。在店员拿出衣物之后,她便开始疑神疑鬼地在马甲的垫肩处摸索,脸上的神情也为之一变。
民国时期的马甲形制
她立即找来店员,问他们在洗衣服的时候是不是动过她的马甲,并说自己在把马甲送过来的时候,在垫肩里面放了一块金锭,一支手镯,一枚戒指以及五十美金,现在它们全都不见了,想必是被洗衣店的员工私吞了。店员听到这位女士所说的这些珍贵的财宝便知道事情并不简单。
前台的员工听到后赶忙找出了之前的票据,发现当时并没有记录这些信息,而中美洗染店当时规章十分严格,在洗衣服之前会仔细检查衣服中是否留有其他物品,如果单据上没有,那就说明这名女子在撒谎。
两名员工心里都清楚了这位光鲜亮丽的女士是来碰瓷的,但是没有戳穿这位女士,而是淡定地先来安抚女士的情绪。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这两位店员还是找来了当天值班的经理,还没等到店员开口说话,这位女士便提前开口说自己在马甲的垫肩处放了珍贵的金锭和大量的美元,现在来取就发现不见了,让经理赔钱给她。说明了相关情况,这名经理的看法和员工的看法一致,也认为这名女子是在无理取闹,并希望她赶紧离开。
民国时期的洗衣女工
但这名自称吴新的女子却不依不饶,她并不知道接下来会惹出什么麻烦,她大声呵斥着店方,坚持认为他们偷走了自己的财物,并威胁店员说如果不交出财物或者给予赔偿,就要把他们全部抓起来再拉去枪毙。
她的这番措辞和举动让洗染店的经理感到十分担心,他觉得这名女子的背景恐怕不简单,为了保证自己和店员的安全,他立即拨通了警察局的电话,希望警察来处理此事。不久之后几名警察和一名中年男子便赶到了店里。
就在店员们想要向警方介绍事情来龙去脉的时候,那名中年男子却抢先发话,他命令与他同来的警察将经理和两名店员统统抓起来,并且也威胁说如果店方不能交出财物的话,那么就要等着被枪毙,就连洗染店的老板都不能幸免,说罢就将三名“犯人”押回了警局。
二、闹事女子的惊人身份
在这三名店员被带走的时候,相信他们也十分纳闷,明明是自己报的警,为什么到最后却被视作犯人呢。
店员和经理十分诧异,他们不明白为什么没有犯错要被抓起来,甚至可能被枪毙,不明白为什么不由分说的直接抓捕我们,事情的来龙去脉也不问清楚就盲目抓人,经理和店员焦急的解释,可是并没有人搭理他们。
原来那名大闹洗衣店的女子名叫吴新,而那名和警察同来的男子则是他的丈夫黄哲,此人是天津地方法院刑庭的推事。这个官职虽然并不显赫,但是他和天津军警界的交情倒是十分不错,这才能够命令与他同来的警员,直接抓捕三名报案人。
是伙同法院的丈夫来勒索洗衣店?这件事情越来越荒谬了。
民国时期的警察
在三人被捕后不久,黄哲便将他们送上了法庭,他们此刻成为了珠宝失窃案的被告,而原告正是黄哲的夫人吴新。当时黄哲本来早就和法院的相关人士打好了招呼,想要判处几人赔偿财物,这样他们就可以发一笔横财。
这笔钱财够他们夫妻二人挥霍一段时间,他们夫妻二人的如意算盘打得很不错,可是事情并不是向着他们所想的趋势发展下去的。
在法庭上,吴新和洗染店的工作人员们各执一词,吴新坚称自己的马甲里有大量的财宝,去洗完衣服回来财宝就不翼而飞了,就是店员偷了私藏起来,说到动情之处竟然声泪俱下。而店员则是有理说不清。
法官询问吴新为何要在马甲的垫肩处放那么多的财宝。吴新没有丝毫犹豫地回答说是她的前任丈夫留给她的,就连现任丈夫黄哲都不知道。时间过了太久了,她自己也忘记了马甲里还有钱财,直到她送去洗衣店才想起有这件事情。
此话一出,陪审团中就发生了不小的骚动,不少人开始交头接耳,眼光也在这名年轻的女子身上上下打量。在经过仔细观察之后,有人终于说出了吴新的真实名字——吴新芝,这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十分震惊,这让审判长都不得不重新审视这起案件。
民国时期的法院
为什么这个女子会让陪审团发生骚动,为什么这个女子会让审判长重新审理此案。
原来吴新芝的身份并不简单,她在刚到天津的时候本来叫做金红,是中原公司五楼凤凰厅的当红舞女,在整个天津也算小有名气。后来她被国民党高官刘乃沂看上,被娶为他的第三房姨太,为了和之前的舞女身份切断联系,金红便改名叫为吴新芝,过起了阔太太的生活。
而她的前任丈夫刘乃沂的身份并不简单,他本是国民党海军中的高级将领,在抗战时期也曾在军政部门中担任要职。在抗战胜利后,刘乃沂被任命为华北区海军专员办公处平津分处主任,主要负责接受华北地区敌伪政权留下的资产。
这项任务在当时是难得的肥差,许多负责的专员都在接收敌人资产的同时中饱私囊,刘乃沂也并不例外。在来到华北之后没多久,他就在北平城里买了一座气派的四合院,更在天津的闹市区买了三栋豪宅。
刘乃沂
他之所以要在毗邻的地区购买多座房产,就是为了金屋藏娇,当时他在天津一共娶了三房姨太太,金红便是其中之一。这些姨太太当时生活奢靡,做事霸道,也成为了天津城中的知名人物。
就在这些接收专员大肆敛财的时候,雪花般的检举信也在飞往南京政府,刘乃沂就是当时国民政府的吸血虫,据统计,他贪污了两千两黄金、万元美金、金表、金手镯、皮筒,还有钢材、白糖、洋灰等物资,这些东西加起来的总价值居然达到了十亿。
十亿元是当时全国的百姓想都不敢想的数字,普通人这几辈子都赚不上十亿元,而刘乃沂在短短几年内便贪污了十亿元,可想而知他引起了多么大的民愤。许多民众和官员对于他们的严重贪污行为感到深恶痛绝,希望蒋介石能够严厉查处他们,给国人一个交代。
为此蒋介石不得不从南京派出专员调查接受敌人产业过程中出现的贪污行为,在清查团抵达北京之后,他们便受到了多封关于刘乃沂的举报信,蒋介石当即下令严惩刘乃沂。
清点赃款的工作人员
于是北平行辕的相关负责人便假意邀请刘乃沂前来议事,在其进入会客厅之后便将其制服,而后他们仔细搜查了刘乃沂的住所,确实找到了价值十亿元的赃物。此时的刘乃沂还想靠贿赂同僚保全性命,但是蒋介石为了保住自己的政治声誉必须要找人开刀,刘乃沂被直接处以枪决,民众的愤怒也基本消除了。
在刘乃沂被处死之后,他的三位姨太太也被人从豪宅中赶了出来,包括吴新芝。而早在刘乃沂被查处之前,吴新芝就认识了当时刘乃沂的手下黄哲,两人暗生情愫。
不过有人说她的手里还留着不少刘乃沂贪污的资产,因此人们十分注意她们的动向,不过三姨太吴新芝却好似人间蒸发一般从天津城消失了,这也让天津城内流言四起。
在刘乃沂死后吴新芝便溜之大吉,和黄哲好上,并成了黄哲的妻子,所以大家并不知道吴新芝的动向和生活,直至这次洗衣店的事件发生,人们才知道吴新芝和黄哲已成夫妻。
三、案件的结果
此次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的吴新芝立即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法庭上的审判长也知道她和黄哲之间的关系,这让他的心里犯起了嘀咕。
审判长并不知道黄哲的妻子是刘乃沂的三姨太,才答应了黄哲的请求。可是现在他现在处于两难的境界,一边是答应了黄哲的请求,一边牵扯出了刘乃沂那起贪污案的余孽。
在当时清查刘乃沂资产的时候,黄哲曾经负责了一栋豪宅的接受,而那正是吴新芝的住所。也许正是那时两人走到了一起。由于刘乃沂的贪污数量实在太大,因此没有人能确定吴新芝到底有没有私藏财物,如果他和黄哲达成默契的话,想必这也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民国时的天津城
法官们本以为黄哲只不过想要勒索中美洗染店的员工,以他们的资产而言,拿出这些钱赎人也不是难事。不过如今看来吴新芝倒是真的有可能在马甲里藏财物,而这很有可能是之前刘乃沂搜刮的赃物。
如果法院判处洗染店员工有罪的话,外界势必会关注吴新芝财物的来源,而这很有可能将负责清查赃物的天津法院推到十分不利的境地,这显然是不可接受的,于是庭审法官在商议之后,认定中美洗染店的员工无罪。
他们本想用这样的审判结果减小事态的影响,但是随着第二天审判过程的见报,全天津城都在讨论着这起案件,人们都觉得吴新芝和黄哲一定私吞了不少刘乃沂的财物,便要求地方政府和高级法院彻查此事。
由于此前刘乃沂案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很大影响力,和舆论的压力,国民党当局也不能对这件事坐视不管,于是地方政府和高级法院都派出了专员专门赶到天津调查黄哲夫妇。
不过相较于刘乃沂,就算黄哲贪污了财物那也只是九牛一毛,而且其在天津当地的司法机构中有不少朋友,在他的打点下,这次调查最终便不了了之了,而黄哲后面还和吴新芝一同外出旅游,过得好不自在。
黄哲夫妻二人想要贪污洗衣店未果,反而牵扯出更大的贪污案件,对当时的社会来说是一件奇闻异事。
犯法的人还在逍遥法外,他们的生活非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过得更加滋润,这是多么讽刺的一件事情。黄哲通过用钱打点了一些官员,官员们便可当作无事发生,也体现了民国政府权力滥用、司法体制不完善、贪赃枉法、滥用私权等种种弊端。
民国官员合影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抗战后的民国政府在法治体系建设上依然存在极大的问题,其中的工作人员甚至能够依仗自己的权势勒索当地商家,这在正常的法治社会中简直是不敢想象的。
贪官数不胜数,他们都钻着法律的空子,认为有钱有权就可以为所欲为,在当时的政治法律背景之下,贪污枉法的事情乃是家常便饭。
而且体系内部官官相护的情况也依然严重,即使地方政府派出的专员也可以很轻松地被“摆平”,这也无怪刘乃沂会觉得自己的罪过只要花钱就能解决了。
落后的思想文化意识会影响人的身心发展,在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之下,法律体系不完善,人们的思想觉悟也不够高,认为有钱可以只手通天,这种想法是在当时腐朽的民国政府的熏陶下衍生出来的。
如果当时不是蒋介石下令严办的话,说不定像刘乃沂这样的巨贪都不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样腐朽的政府又怎么可能成功呢?
不管是落后的社会还是先进的社会,都需要法律来管制,法律的完备才是社会进步的先决条件。
注:
本文关于马甲藏宝案的相关内容,参考自《民国马甲藏宝奇案:嚣张女子大闹洗衣店,结果牵出巨大贪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