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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新规实施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证监会累计核准21家上市公司发行GDR。据相关上市公司公告,其中14家已经发行上市,合计募资50.36亿美元。
《证券日报》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2日,年内A股市场共有38家上市公司公告发行GDR相关最新安排。从上市目的地来看,永太科技拟登陆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三一重工拟登陆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剩余36家企业均瞄准瑞士证券交易所。
上述38家公司多为行业领军企业,已进入成熟发展阶段,其中不乏千亿元市值龙头企业。截至6月2日收盘,上述38家公司的总市值高达1.79万亿元。其中,牧原股份、隆基绿能、三一重工等3家公司市值超千亿元。
在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海平看来,成熟企业更倾向于通过发行GDR融资。这有助于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借助海外资本市场提高研发能力及海外市场销售额,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实现在全球价值链上的跃迁。
出海融资也是科创类企业补充现金流的重要途径之一。上述38家企业中,科创板企业、创业板企业分别有7家和6家,合计13家,占比34.21%。
瑞银全球投资银行部中国区主管朱正芹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发行GDR这一融资渠道越来越受关注,GDR的发行市场也在不断拓宽,这将使A股上市公司可以触及更广阔的国际市场,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中国企业以此为契机走出去。